■融媒体记者 叶 列
通 讯 员 周 璐 王 颖
本报讯 12月12日至1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福田率调研组来淮,就《江苏省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草案修改稿)》开展立法调研。市长顾坤,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赵洪权,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利华,副市长王向红等陪同调研。
调研组在淮召开座谈会,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高校专家,组织、宣传、网信、党史、档案、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文物)、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监管、地方志和基层立法联系点等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围绕立法中涉及的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总体情况、联席会议机制运行、认定和名录调整以及红色资源传承利用的经验做法进行交流,并对草案修改稿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组还实地考察了里运河文化长廊、大运河板闸遗址公园、新安旅行团历史纪念馆以及捷泰新能源项目、苏北小延安等处。
曲福田对淮安在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方面取得的经验和成果予以充分肯定。他指出,红色资源蕴含着丰富的革命精神和厚重的历史文化内涵,制定好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对于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红色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立法中,要以立法推进红色资源认定的科学性,明晰红色资源的内涵和外延;以立法实现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的人民性,彰显红色资源的人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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