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杨 阳
本报讯 为充分发挥职务犯罪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拓展“与法同行·法护青春”特色普法品牌的内容与形式,近日,淮安经开区法院邀请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干部旁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庭审。
被告人陈某以前是某职业学校工作人员,检察机关指控称,陈某以他人名义持股某公司45%股份,该公司主营中小学校牛奶销售业务。2022年3月至2023年3月期间,陈某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收取学校的牛奶款共计人民币1267923元占为己有,后用于偿还其个人债务,该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严谨规范、流程有序。参与旁听的高校纪检干部,直观感受教育领域职务犯罪的行为及其后果,在“身边人、身边事”的反面案例中接受“管好自己、管好身边人”的教育警示。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表示,“象牙塔”并非一片净土,高校反腐任重道远,要时刻牢记“两个永远在路上”,紧盯高校招生招录、基建工程、人事管理、职称评定等腐败高发领域,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
据悉,经开区法院将不断拓展“与法同行·法护青春”普法项目的内容,创新宣传形式,推动校园普法宣传师生“全覆盖、齐参与、共进步”,一起画好“法院+高校”合作共建的“同心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