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 军
本报讯 “刚接到采购单位通知,让我们签订采购合同后,立即开票去领采购项目预付款,预付款比例是40%,这不仅减轻了企业负担,也缩减了流程,真是太好了。”日前,一家通过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参与政府采购中标的供应商企业相关负责人介绍。
今年是经开区争创国家级营商环境示范区之年,区党工委、管委会印发了《争创国家级营商环境示范区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制度文件,认真落实《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落实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在政府采购领域全面实施综合运用预留份额、价格扣除等举措,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并在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中,全面实行预付款制度,预付款比例不低于40%,通过面向市场主体的系统“输血”,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今年前三季度,通过区营商办、行政审批局、财政局以及各采购单位的共同努力,按照“应付尽付”原则,经开区累计完成货物和服务类采购项目预付款支付48个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