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黄 涛
本报讯 日前,苏浙皖赣沪四省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长三角质量提升示范试点(第二批)建设工作的通知》。经自愿申报、初审推荐、择优遴选,由金湖县市场监管局牵头申报的“区域仪器仪表行业质量提升”建设项目被确定为第二批36个长三角质量提升试点项目之一。
本次入选项目由金湖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天长市市场监管局共同参与,建设周期2—3年,于2025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建成后,由省市场监管局组织评估,对通过评估的试点项目授予“长三角质量提升示范”称号。
参与长三角质量提升示范试点建设,是金湖县主动融入、对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举措,对开创区域间质量提升合作新模式、助力仪器仪表产业链提质升级、赋能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