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5日淮安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严丽莉、陈士涛、薛莲三名同志为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挂职);
任命何倩同志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挂职);
免去李立同志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张坤同志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