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体记者 孔 雪 周 洋
杜勇清
住房是民生之要。2007年,淮安在全国率先探索共有产权房保障模式,逐渐形成具有淮安特色的共有产权住房建设供应、产权划分、运行管理、上市收益分配等政策制度和实践经验,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广泛影响。2014年3月27日,住建部将淮安与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一起确定为全国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
档案中的改革记忆
在淮安市档案馆,记者找到了一份2009年7月13日出版发行、刊载有《淮安探索“共有产权房”》专题报道的《人民日报》。记者注意到,该篇报道刊发的时间正是全国住房保障及市场调控高峰论坛在淮安成功举办之后不久,其对淮安“共有产权房”的试点经验及成果给予了这样的评价:“这种‘共有产权房’,通过政府资助接轨普通商品住房市场,来缓解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现住房保障的广覆盖,有效化解了传统划拨土地经济适用房与市场不接轨、‘有限产权’界定难等种种弊端;同时,这种模式还有助于保障性住房与商品房市场的‘无缝衔接’。”
改革中的先锋作为
2007年8月,淮安市磷肥厂宿舍地块拆迁完毕。在已签订自愿搬迁协议的90户居民中,有20户符合保障性共有产权房条件的家庭。最终,这20户家庭,有19户与政府之间按照7:3的产权比例,共享房屋产权;剩余的1户则与政府之间按照5:5的产权比例,对共有房屋产权进行了分割。这标志着“共有产权房”首次在淮安被应用于实践并取得了现实成果。
淮安为何推出“共有产权房”?背后有何深意?
2007年,全国房价上涨,“省吃俭用攒首付,节衣缩食还贷款”成了不少贷款买房者的真实写照。在淮安,2006年10月份的商品房成交均价仅为2336.21元/平方米,而短短一年后,均价已逼近3000元/平方米。这个均价如果放在一线城市,可以说是相当便宜,但对当时的部分淮安城镇家庭来说,却比较沉重。在房价不断走高的形势下,有效解决低收入群体和“夹心层”群体的住房问题显得尤为迫切。而破题的关键,就在于制度创新。
2007年3月,原淮安市房产管理局制定的以共有产权房保障模式为核心的住房保障方案获得市委市政府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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