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1版)
改革中的先锋作为
2002年,国家税务总局在《2002年—2006年中国税收征收管理战略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为不断提高税收征收管理水平,要引入战略管理的工作机制,加大税收征管的科技含量,将“集约化”工作原理导入,推进“征管业务重组”。作为国家税务总局征管改革的试点单位,淮安国税以方便纳税人为出发点,运用当代管理科学领域的最新成果,在全国率先开启了一场“流程再造”的改革。
2002年12月1日,淮安国税系统新的工作流程正式运行。这意味着,通过“流程再造”,淮安国税实现了“一窗式”服务,凡是纳税人找国税机关的,都集中在专门负责咨询受理核批职能的分局处理,避免了纳税人在不同部门多头跑、多次跑。值得注意的是,“一窗式”服务并不仅仅是对窗口进行简单调整,而是依托信息化对税收业务进行流程再造,把税收业务放到一个“流水线”上,并以流程为导向整合资源要素,优化机构职能,改革运行机制,达到了对内有利于提高效率、加强分权制约,对外有利于加强税源监控、方便纳税人的目的。
时任淮安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葛元力在一次采访中曾这样形容“流程再造”的核心:“两点之间,直线最短”,而“流程再造”就是要找到纳税人与征税人之间在业务操作过程中的“直线”。事实上,纳税人和征税人在办税操作问题上,所付出的劳动量其实是一样的,纷繁复杂、迂回曲折的办税手续,不仅纳税人会感到不便,征税人也同样会感到不方便。因此,拉直“两点”之间的“线”,取消繁琐手续,一方面方便纳税人,另一方面税务机关也少了许多无效劳动,提高了工作效率。
2003年,国家税务总局在淮安召开部分地市征管改革座谈会,实地考察学习淮安国税“流程再造”经验。时任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宋兰在会上表示,淮安国税“流程再造”改革的成功之处,就在于运用现代化管理理念,把企业管理中的“流程再造”应用到税收征管工作之中,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这一做法,符合现代化管理要求,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征管改革的要求,具有相当的前瞻性,可使税务征管工作更规范、更科学、更有效。同年9月1日,江苏省国税局将淮安国税“流程再造”的经验在省内推广。
回眸处的价值观照
在近些年推行的政务服务改革中,“流程再造”是一个高频术语,但回到20年前,当淮安国税“流程再造”横空出世时,这一术语的创新意涵可见一斑。
“流程再造”的革命性或在于,其发力点不是税务机关,也不是纳税人,而是二者的结合地带——“流程”。“流程”就是“事”,它一头连着税务机关,一头连着纳税人。“流程再造”把发力点从“人”移到“事”,事实上也是从具体移到抽象。对着抽象的“流程”发力,其难度显然高于具体的人员调整,相当于税务机关给自己“找事”。但只有税务机关给自己“多找事”,才能从“事由人定”升级为“人随事走”,纳税人也才能“少找人”乃至“不找人”就方便快捷地办成事。
“流程再造”中“人”“事”辩证智慧,固然反映了发展历程中的某个历史阶段淮安“国税人”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努力,但放在改革开放40多年的历程中,我们还可以从中解读出更加丰富的意义。在国家政治、政策话语中,改革开放是一个纵横捭阖、运筹帷幄的宏观过程。然而,宏观过程的实现是由无数微观过程构成的,后者需要各级各类主体去探索、去创新、去践行。淮安国税的“流程再造”就是探索创新的时代风景中一个意蕴隽永的片段,它代表着淮安人民在改革开放进程中锐意前行的勇气和智慧,也建构起了新时代新征程上,淮安干部群众攀高比强、跨越赶超的精神图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