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讯 员 马 倩
融媒体记者 唐筱葳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和扩大消费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互助保障作用,更好满足市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近日,市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相关政策。
单方缴存人每年租房提取最高限额调至12000元
《通知》规定,符合我市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缴存人,租赁本市商品住房的,单方缴存人每年提取限额由9600元提高至12000元,双方缴存人每年提取限额由19200元提高至24000元,双方缴存人提取额度分别计算。
本次政策调整还放宽了租房提取频次,从原来的每年提取2次调整为可每月提取1次,全年最多提取12次,进一步加大了对无房缴存人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
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达93.6万元
《通知》明确,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多子女家庭,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按照同期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计算。
当前,我市单方和双方缴存人首套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48万元、72万元,符合多子女家庭贷款政策的单方和双方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则分别为62.4万元、93.6万元。
(下转A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