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左 晟 李金芝
本报讯 “快!快去执行工厂老板!他们连夜把厂子里的机器打包了,准备转移财产,现在正被我们工人堵在厂子大门口呢!”日前,一位中年妇女一路小跑气喘吁吁地来到涟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待窗口反映道。
“您别着急,我先了解一下情况,我们一定竭尽所能执行到位!”正在接待窗口值班的涟水法院执行局局长朱行江听后立刻查阅卷宗材料,了解案情。
来访人员姓廖,是涟水某工厂职工。该厂因经营不善,已连续拖欠工人好几个月工资。廖某和工友李某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对该工厂银行账户进行查询,发现其名下没有存款。经实地调查,发现该工厂除厂房和机器设备外,没有其他财产能够执行。经过多次与被执行人谈话,被执行人表示一周内兑现执行款。与此同时,其他21名工人也陆续向县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案件正在处理中。其间,工人们担心老板跑路,便自发地轮班守在工厂门口,结果发现工厂老板带人将机器拆卸装箱,准备打包转移。
此案的难点在于,已进入执行程序的两个案件标的总金额是2万元,被执行人唯一“看得见”的财产就是工厂的机器,经法院初步评估,机器的价值高于执行标的额,且差价悬殊较大。法院采取查封措施不得超过被执行人应当履行债务的范围,超额查封即违反相关规定,查封机器并不可行。即便被执行人现在就兑现了廖某和李某2万元执行款,如果之后被执行人立刻将机器变卖跑路,其他21名即将到法院申请执行的工人的权利将无法得到维护。
思考片刻后,朱行江迅速作出决策。他第一时间与县仲裁委员会联系沟通,为批量仲裁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办理进度。同时,向企业所在地政府部门详细了解目前企业经营状况。
企业负责人接相关部门通知来到涟水县仲裁委员会,仲裁人员将已加快办结的21份裁决书现场发放,执行法官也宣读了两件已进入执行程序的法律文书,并告知其该批案件总标的为26万元,若坚持不兑现工人工资,将根据当事人财产保全申请,依法对打包好的机器进行查封,并将其作为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惩治。
“真没想到你们的速度这么快!我还钱。”被执行人当场足额兑付了工人工资,工人权益得到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