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金湖新闻

法院适时指导

金湖一濒临破产企业自救重生

■通讯员 伍晓伟 张卉月

本报讯 日前,在金湖县人民法院指导下,某银行与某木业公司就债权债务达成和解协议,自救意愿强烈的木业公司获得了重生的机会,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该木业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几年前,向某银行借贷300万元。受新冠疫情影响,加之技术革新滞后,木业公司经营萧条,无力偿还久拖的贷款。银行在多次催收无果后,将木业公司诉至法院,申请对木业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金湖法院立案后,委托资产管理人对木业公司进行资产清算,发现木业公司所欠债务类型简单、债权人数较少、债务数额有限,虽企业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尚未达到“名存实亡”的地步。在审理过程中,该木业公司负责人辩称,自己经营公司十余年,对公司怀有深厚感情,不同意破产清算,表示有能力把公司重新经营好,希望给予宽松的还款期限。

针对木业公司自救意愿强烈的实际情况,为充分发挥破产制度救危治困功能,法院通过综合研判后,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释明双方的诉求和愿望以及木业公司自救重生的可行性,得到银行的谅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木业公司30日内清偿债务的30%,其余70%将在一年内还清。这不仅让债权人的债权能够得到有效清偿,而且也给债务人留有回旋自救的余地。

2023-07-14 法院适时指导 1 1 淮安日报 content_220427.html 1 3 金湖一濒临破产企业自救重生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