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讯 员 李 辉
融媒体记者 孔 雪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获悉,根据2023年全省船舶和港口领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7月至9月,我市统一组织开展污染物送交和港口码头接收、转运集中执法检查,督促船舶水污染物“应交尽交”“应收尽收”。
据介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已于7月5日在京杭运河、淮河、洪泽湖等重点航道设置4个集中检查点,开展船舶垃圾污水收集送交执法检查“集中日”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船舶水污染设施设备使用以及船舶污染物送交等情况。针对现场执法检查发现的船舶向水体倾倒垃圾、偷排污水及虚假送交、虚假进出港报告、违规使用超标燃油等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将依法依规从快调查、从严处理。本次“集中日”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共投入交通综合执法人员110人次,检查船舶91艘、港口码头企业9家,铅封船舶4艘,督促整改问题21项,查获涉嫌违法违规船舶1艘,形成了对船舶水污染违法违规行为惩处的强大震慑力,为推进船舶水污染物船港城一体化治理奠定坚实基础。
“‘集中日’专项整治行动是全市船舶和港口环保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开端,接下来,全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将紧盯当前船舶和港口领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回头看、强基础、补短板、促联动,持续推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不断提升,为‘水运江苏’绿色发展贡献淮安力量。”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赵锦云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