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涟水新闻

涟水县城管局 整治侵占小区公共绿地行为

■通讯员 查建军 王 月

本报讯 根据《淮安市市容管理条例》,绿化用地属于业主公共场地,不得侵占。为推动物业管理综合执法进小区工作向纵深开展,加大住宅小区管理力度,着力解决小区居民反映强烈的占绿毁绿问题,日前,涟水县城管局组织一线执法人员,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侵占公共绿地、毁坏绿化和绿化设施的行为进行全面查处。

自22日起,该局组织一线执法人员分批次深入各小区开展巡查排查工作。发现侵占和毁坏绿化用地及设施行为的,违法情节轻微的,进行批评教育;形成事实、情节较为严重的,立即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自行清理,恢复绿化用地原貌;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移交公安部门,有效遏制住宅小区侵占公共绿地、毁坏绿化和绿化设施现象,切实维护小区居民权益。

涟水县城管局将在持续巩固专项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强化宣传引导,呼吁广大市民坚决向违规侵占、破坏小区公共绿地的行为说“不”。

2023-05-31 1 1 淮安日报 content_216435.html 1 3 涟水县城管局 整治侵占小区公共绿地行为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