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蒋颖颖
本报讯 日前,清江浦区妇联组织部分基层妇联干部到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开展“家事法律跟帮学”观摩庭审活动,进一步提升基层妇联干部参与化解家事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活动当天审理的是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由清江浦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副庭长吴祥华担任审判员。2010年,潘某和李某经法院调解离婚,约定婚生女李某某由其母亲潘某抚养,李某每月向李某某支付抚养费800元,直至李某某可独立生活。现因实际开支增加,李某某将李某诉至法院,请求将抚养费增加至2500元。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围绕“提高抚养费支付标准有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按什么标准支付抚养费”等进行举证、质证、辩论。最终,在吴祥华的耐心调解下,原被告双方就抚养费数额达成一致意见,李某支付的抚养费增加至每月1800元,该案顺利调解。
“家事案件的背后是当事人之间无法割舍的亲情关系,爱恨交织、矛盾交错,家务事不好断。”妇联干部们深有感触。吴祥华就审判实践中常见问题,向妇联干部讲解婚姻家事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并以本次庭审为例介绍调解的技巧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