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盱眙新闻

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盱眙县城管局开展业务培训

■通讯员 方信修

本报讯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3年1月12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保障《条例》顺利施行,4月20日,盱眙县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开展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业务培训,邀请淮安市城市管理局濮加友对《条例》进行解读。参加培训的有各镇街综合执法局负责人、执法骨干,县城管局全体执法人员、局属各单位相关人员。

濮加友立足实践,结合城市管理现状,从《条例》修订前后内容变化、对一线执法的影响、需要关注的重要内容等方面对《条例》进行解读,对《条例》具体内容划了重点、标了难点。

盱眙县城管局负责人表示,将以本次培训为契机,学以致用,把培训成效转化为过硬的实践本领。将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与贯彻落实《条例》具体内容相结合,加强宣传引导,强化事前、事后监管,扎实推进《条例》全面贯彻落实。

2023-04-25 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 1 淮安日报 content_213471.html 1 3 盱眙县城管局开展业务培训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