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要闻

践行“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理念

我市发出首份驳回保全申请裁定书

■融媒体记者 王 磊

通 讯 员 吴 静

本报讯 日前,淮阴区法院发出全市首份驳回保全申请裁定书,避免因不当保全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确保涉企财产保全措施严谨规范。近年来,我市法院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过慎用财产保全措施,依法保护民营企业,践行“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理念,不断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

2018年,向某与丁某办理离婚登记,约定某精密模具有限公司的经营权归丁某所有。2022年,丁某将公司全部股权变更至他人名下,向某认为离婚协议未对公司股权分割事宜作出约定,丁某行为损害了自己的权益,遂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变更登记、确认其50%的股权,并于诉讼过程中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对该公司包括生产设备在内的所有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法院在收到保全申请后,经审查发现该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属确认之诉,且向某的诉请中并无给付内容。为最大限度降低保全措施对企业经营的不利影响,经慎重审查,法院依法作出驳回向某财产保全申请的民事裁定。裁定作出后,向某未申请复议。该份裁定书成为我市法院系统发出的首份驳回保全申请裁定书。

2023-04-06 践行“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理念 1 1 淮安日报 content_211656.html 1 3 我市发出首份驳回保全申请裁定书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