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财经广角

《江苏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通讯员 蒋淑雅

本报讯 《江苏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对推进我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各行政事业单位已全面启动《办法》的学习贯彻工作,力争以《办法》实施为契机,全面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全力开创资产管理新局面。

该《办法》凸显四大亮点:一是体现依法行政要求。《办法》的修订,促进了国有资产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是我省财政法治建设的重大标志性成果。江苏成为国务院颁布实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以来,第一个完成地方性法规立法修订的省份。二是总结固化改革成果。近年来,我省在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公共基础设施管理、组织专家进行资产评估、处置资产网络拍卖等方面积极探索,形成了成熟的经验做法。这些改革成果在《办法》中进行了固化,体现了江苏特色。三是建立闭环管理体系。《办法》以资产配置、使用、处置三个环节为核心,以预算管理、绩效管理、基础管理、资产报告、监督检查五项措施为手段,构建了“3+5”全链条、全方位资产管理体系,建立了资产存量管理与资金流量管理统筹协调机制。四是完善资产监督机制。《办法》建立健全资产管理报告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完善了人大监督、政府监督、审计部门监督、财政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资产监督体系。

2023-03-09 1 1 淮安日报 content_208853.html 1 3 《江苏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