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讯 员 蒋淮明
融媒体记者 吴家婧
本报讯 又是一年春耕备耕时,种子质量事关农民一年的收成。日前,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提醒:全市农作物种子经营者要守法经营、诚信服务;广大农民要科学选种用种,谨慎购种,不可疏忽大意。大家共同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全力推进种业振兴作贡献。
种子经营者要做到“三要”和“六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法规,做到依法经营;要依据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和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规定的适宜生态区域,选择适宜农作物种子经营;要依法备案,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向种子购买者开具《农作物种子销售凭证》。不虚假宣传误导农民,不以“商品粮”名义经营种子;不经营假冒伪劣种子;不经营非法转基因种子;不经营“散装”“白皮袋”种子;不经营仿冒、套牌侵权种子;不经营未审定、未备案、未登记、越区域的农作物种子。
农民朋友购种要做到“五要”“五不要”和“三注意”。要选择正规诚信的种子企业或实体经营门店购买种子;要根据区域积温、土壤特点等情况,选购适宜优质高产品种;要查看种子包装是否规范,有无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要用手机扫描种子包装袋上的二维码,仔细核对扫描信息与包装袋标注的内容是否相符;要索取公章清晰的《农作物种子销售凭证》,尤其是通过电商平台购买种子的,务必索取相关销售凭证。不要贪图便宜听信虚假宣传,购买“商品粮”做种子;不要购买以抗虫、抗草等名义宣传的非法转基因种子;不要购买“散装”“白皮袋”种子;不要购买未审定、未备案、未登记、越区域的农作物种子;不要购买流动商贩经营的种子,不轻信商家忽悠。注意保存好购种凭证和种子包装袋(标签),有条件的留存未拆封整袋种子或购买时双方封样;注意保护种植田异常情况时的田间现场,为依法维权提供依据;种植田出现异常情况,要注意维权,及时同种子经营者沟通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及时向当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投诉,或到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