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讯 员 凌 林 熊 雄
宋 涛
融媒体记者 王 舒
本报讯 近日,有市民询问公租房实物配租哪些情况可享受减免,就此,记者咨询了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
据介绍,我市公租房实物配租免收持有效低保证的低保家庭租金;持有残疾证、特困证、低保证的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减免50%的租金。对符合条件并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租住公租房的,给予适当租金减免,具体减免标准参照低保证减免政策执行;配租家庭中有困境儿童的,参照低保家庭减免政策执行;配租家庭有两个未成年子女的,租金减免30%;有三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租金减免50%。上述租金减免情形不可叠加享受,如同时符合多个减免条件的,按最高标准予以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