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松林 周 伟
本报讯 为进一步完善落实女职工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日前,金湖县人社局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淮安市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积极发放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此次惠企新政的补贴对象为2022年2月10日(含)后,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的,为其在产假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产假期间,按照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的分别给予50%、80%补贴(不含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月份从生育二孩或三孩第一天所在月份起算,共补贴6个月。
截至目前,金湖县人社局已审核通过10家单位生育二孩、三孩女职工10人,发放企业产假期间社保补贴23546.18元,为稳就业、惠企业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