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文文 宋金军
本报讯 日前,金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黎城分局颁发《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施行后金湖县首张直接变更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据了解,《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相比原《个体工商户条例》,调整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方式,由原来“先注销、后成立”改为“直接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便利了个体工商户经营权的转让,实现了个体工商户在成立时间、字号、档案和相关行政许可等方面的延续,有效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有利于个体工商户持续经营、更好发展。
自11月1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施行以来,金湖县市场监管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该法规落地落实,确保全方位关心关爱个体工商户,促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常态化、长效化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