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体记者 蔡雨萌
通 讯 员 于天颖
本报讯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现多发高发态势,打击治理刻不容缓。今年9月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自12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共七章50条,包括总则、电信治理、金融治理、互联网治理、综合措施、法律责任、附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立足各环节、全链条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精准发力,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提供有力法律支撑。《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开立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不得超出国家有关规定限制的数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
就增强市民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意识,中国人民银行淮安市中心支行工作人员提醒,要时刻保持警惕,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遇到可疑情况及时与亲属、朋友商议,拨打报警电话或国家反诈中心电话“96110”。要始终牢记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的“三不一多”原则,谨慎应对电信网络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