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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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A1版)拥有一批能征善战的专业律师队伍。如何用好这一资源,考验智慧。

由此观照,精锐化组队,无疑是市司法局亮出的一记“撒手锏”。今年初,为帮助企业更好运用法律手段规范生产经营,该局从全市律师队伍的“千军万马”之中,遴选出150余名律界精英,组建成8支专业服务团队。

其后,8支专业服务团队由市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兵分多路,开展“小微企业服务月”活动。

效果如何,用事实说话。统计显示,截至目前,“小微企业服务月”活动已累计开展普法讲座345场,为472家企业纾困解难送去了及时雨,出具法律意见279份,为40余家企业减免了公证费用,帮助全市小微企业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8000多万元。

包容式执法——

用“尺度”标注“温度”

营商之道,亲商为本,爱商为要。问题在于,是否“亲”、如何“爱”,并无统一标准。不过,从执法层面而言,一个最直观的体现却是,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道路上,面对企业经营出现的“跑偏”现象,行政执法主体对执法裁量权的尺度把握,是否有利于彰显一座城市的营商环境温度。

换言之,亦即“温度”源于“尺度”。也正是基于这一考量,今年起,市司法局勇于打破思维禁锢,在助力健全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基础上,面向全市企业推动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行动,创新出台了涉企不予、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和不予行政强制措施的“3+1”清单制度。

“包容不只是一种态度,更是暖热的温度。”提及上述创新之举,淮安某企业负责人感触良多。9月,市税务部门发现该企业在法律规定的申报期内,未按期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构成税收违法事实,依法可对其处以2000元—10000元的经济处罚。

执法过程中,鉴于该企业属于在一年内首次违法且情节较轻,并及时进行了整改,未造成危害后果,税务部门果断适用“3+1”清单制度,对涉事企业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点上实践,由点扩面。目前,市司法局已推动全市22个重点执法部门合力攻坚,共出台涉及不予处罚事项313项、从轻处罚事项123项、减轻处罚事项76项,对5620件案件的办理施行了“3+1”清单制度,累计为企业减负5307万元。

全方位发力——

把“有为”化作“善为”

日前,我市相关部门起草了关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范性文件,并将其送达市司法局进行备案审查。经过逐条严格审查、广泛听取企业意见、认真分析研究,市司法局发现,该文件中“申请专项资金的单位注册地必须位于淮安市境内”的条款,与公平竞争原则相违背,不符合我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求,建议文件起草部门删除该条款。这一建议,随即被文件起草部门采纳。

需要指出的是,对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只是市司法局守土尽责的职能之一。从精耕主业角度而言,属于“有为”的粗浅层面。如何在“有为”的前提下,做到“善为”,是市司法局在锻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实践探索中自加压力提出的新目标。

在这一目标牵引下,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善为”之举接二连三。比如,为充分发挥司法保护主导作用,提升司法服务能力水平,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15条》,出台“三优化三提升”“四倾听四到位”等操作性文件,编制印发营商环境工作画册等宣传资料2000余份(件)。

不仅如此,该局还以“淮安市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为载体,开通“企业智能合同审查”“企业线上法治体检”两项在线法律服务,同时在“i淮安”服务平台开辟了服务专版专栏。

相关数据显示,仅今年前三季度,全市通过相关平台载体已办理知识产权保护类公证事项2114件,为企业线上办理证据保全公证326件。同时积极应用远程视频技术,有效解决企业因疫情导致异地和境外办证难问题,为企业办理远程视频公证192件。

当然,置身101%营商服务流动红旗评选的“擂台”,“夺旗”不易,“守旗”更难。对此,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蒋东明决心如磐:“全局上下除了‘知难而进,敢为善为’,没有退路。”相信在今后的“擂台赛”上,决心之下稳扎稳打,必有回响。

2022-10-18 1 1 淮安日报 content_196665.html 1 3 (上接A1版)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