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着力完善救助体系,切实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
建立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在全市所有镇(街)推行“只需跑一次,无需开证明”改革,构建“临时救助+”模式,近十年实施临时救助近18万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56亿元。
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从2012年的260元、380元统一提高至2019年的610元并实现并轨,2021年进一步提高至655元。
2012—2021年
发放城乡低保金
37.95
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