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伍晓伟 李月琴
本报讯 金湖县是首批获得“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县区之一,每年接纳数百万游客前来观光旅游。近年来,金湖法院应势而动、主动作为,为营造安全和谐的旅游环境、妥善化解旅游纠纷,专门成立金湖旅游法庭,用司法服务传递美好生活理念,用法治方式守护家门口的“杉青水秀”,用高效便捷护航“为荷而来”的各方游客。
为促使旅游纠纷化解从终端裁判向源头治理延伸,拓宽矛盾纠纷解决渠道,金湖旅游法庭创新联动机制,积极协同县文广旅游局、农业农村局、景区管委会以及辖区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等部门联合签署“法护荷旅”共建协议,并在荷花荡、水上森林公园、尧帝古城等4A级旅游景区设立巡回法庭、法援室、调解室、仲裁庭,为诉调对接、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司法确认等工作提供“一站式”服务和“一揽子”解决的平台,切实提高办案效率,有效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针对旅游纠纷标的额小、法律关系较简单等特点,旅游法庭制定出台《涉旅游案件快速处理机制》,实现“110”旅游审判新模式,即快速赶赴现场、快速了解情况、快速受理、快速裁判、快速执行。同时,出台《依法办理旅游纠纷案件速裁办法》,对速裁的案件范围、速裁程序及联运机制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为案件速裁提供制度保障。近年来,旅游法庭共办结旅游纠纷速裁案件160余件,且90%以上的案件实现当日立案当日办结。同时,旅游法庭干警们在处理纠纷外,积极担任景区志愿者,在旅游旺季,协助景区强化疫情防控、维护公共秩序,甚至扮演起导游的角色,为游客提供游玩攻略。
旅游法庭对案件不是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以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为目标,采取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将能动司法与调解优先的办案方针结合起来,实现由“案结事了”向“事了案结”转变,以追求最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有效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旅游法庭充分发挥非诉联动机制作用,打造“法庭+乡镇+景区”旅游纠纷多元化解模式,出台《开展“旅事纠纷零诉讼”创建活动》等文件,竭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司法公正树在基层,让矛盾纠纷化解于未发、止于未诉,真正做到“问题不出门,矛盾不上交”。今年以来,旅游法庭共受理涉旅游纠纷案件41件,全部实现诉前化解,协助和指导景区化解非诉讼旅游纠纷300余件。同时,旅游法庭着力推进乡村与景区共治共建共创,景区周边有23个村居连续8个月实现无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