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 蕾
本报讯 今年以来,清江浦区委编办规范编制权力清单,深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事项清单、细化落实镇街赋权事项清单等,着力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治理体制,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权力清单构建基层职能体系。围绕基层法治政府和服务政府建设,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进一步推进完善区、镇街两级权力清单制度体系建设。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调整编制区级权责清单、镇街权力清单,重点破解权责不对等、内容不规范等难题。对区级政府部门4600余项权责清单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对16个镇街的不同实施权限进行区分明确,有力推动基层依法履职行权,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基层治理体系。
“属地管理”责任清单实现基层增能减负。聚焦基层反映的痛点难点问题和民生重点事项,进一步厘清区级部门与镇街职责权限边界,科学规范“属地管理”。编制公布“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科学划分区级部门与镇街88项事项的具体职责,明晰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推动理顺部门、镇街职责关系。切实抓好清单的落地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区直部门和镇街工作运行不畅、具体事务推诿扯皮等问题。建立镇街职责准入机制,明确事项准入管理、申请流程、准入保障等,杜绝区直部门随意将自身职责转嫁给街道,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赋权事项清单激发基层治理活力。根据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规定,结合实际,精准化赋予镇街13项审批服务类事项、44项行政执法类事项。将赋权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以及公共服务事项统一纳入镇街为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务”,多方位、多层次解决市场主体和群众的一揽子需求,不断提升基层行政水平。将行政执法工作集中交由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统筹城管力量,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进一步健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保障机制,不断强化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