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忠成 于爱华 陈 剑
本报讯 为进一步夯实执法监督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全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夏日大会战”与交通运输污染防治“碧水蓝天”专项行动深度融合,7月20日起,涟水县交通运输局对辖区盐河航道运输船舶开展水上防污染专项检查。
截至目前,涟水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对85艘船舶进行现场检测,对发现的8艘船舶未按规定配备船舶污染物收集设施、13艘船舶不能提供船舶污染物接收证明,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要求立即整改到位;对30艘燃油船舶进行检测比对,确认含硫量全部符合标准。
据介绍,涟水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在日常巡航安全检查中,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格查处船舶污染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船舶污染防治失信约束制度,加强环保宣传教育,督促水运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环保主体责任,共同守护盐河碧水,全方位推动绿色水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