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财政局
■通讯员 卢彦妍
本报讯 为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切实保障优抚对象基本权益,金湖县财政局积极做好优抚对象补助资金管理工作。近日,金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到一笔优抚对象补助和医疗保障经费专项资金,用于发放“三属”、残疾人员、老复员军人、病退军人等8个专项抚恤补助,全县10个镇街共计1969人享受此项权益。
金湖县财政局领导表示,将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优惠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