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任 蕾
本报讯 近日,洪泽法院开发区法庭联合执行局成功调解一起拖欠270万元货款的买卖合同纠纷案。
因被告拖欠货款,原告于6月27日诉至法院,并申请诉讼保全。开发区法庭立即予以立案。因需要现场采取保全措施,该庭及时与执行局沟通协调,决定联合处理该案。
次日,承办法官汤涛联合执行局干警抵达被告公司住所地,对被告财产进行现场查封,确保原告权益能够实现,同时送达应诉材料,由法官现场展开调解。经过审执两个部门干警的调解,当天促成双方和解,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两天时间,以最高效率、最优方式化解纠纷,同时修复了两家企业的关系,受到了企业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