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体记者 张小燕
通 讯 员 史志荣
本报讯 今年以来,我市继续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力开展富民强村帮促行动,持续对标找差,聚力补短强特,取得显著成效。据统计,今年一季度,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974元,同比增长8.3%,增幅高于全省1.1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一;7个涉农县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均高于全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增幅。
深入实施乡村公益医疗互助试点。我市聚焦省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三级先导”建设工作,在15个镇街开展乡村公益医疗互助试点。市农业农村部门主动对接医保部门,深入分析城乡居民医保等分段分县区报销数据,为划定乡村公益医疗报销起付线和比例提供参考依据。引入第三方专业技术运行服务平台,依托“互联网+”和病种大数据优势,确保补助公平公正公开。截至6月底,全市23.11万人参加,共筹资959.23万元。
持续发挥帮促资金作用。我市争取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00万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约1.45亿元,市级财政安排3550万元,支持各县区实施项目14个,充分发挥了衔接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同时,我市指导各县区落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截至目前,已累计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3.5亿元。
接续发挥“阳光惠民”监管作用。我市利用“阳光惠民”监管系统,将各县区涉农资金应录尽录,通过资金查验监督功能,对项目收益金额、收益明细、入账凭证等台账资料,做到线上可监管、线下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