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要闻

淮安出台《意见》加强人才安居保障工作

(上接A1版)

在人才关心的购房补贴方面,人才来淮创业就业,并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保后,在淮安市购买规划用途为住宅的首套商品住房时可申领购房补贴。顶尖人才、急需高层次人才,按购房总价的50%兑现购房补贴,其中人才申领时已在淮创业或全职工作超过5年的,每增加1年兑现比例再增加1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创业高层次人才按照创办企业年均营收额超过1500万元、500—1500万元、200—500万元标准,分别兑现50万元、40万元、30万元购房补贴;我市“333”产业等实体经济企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以上人才、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普通高校本科生(中级职称、技师),分别兑现3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购房补贴;我市民办非企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以上人才、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分别兑现15万元、10万元购房补贴;我市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以上人才兑现15万元购房补贴。对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可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放宽至4倍。

人才来淮后可随时提出入住人才公寓申请。其中,市属单位申请入住市人才公寓的,向市人社部门提出;县区(园区)所属单位申请入住县区(园区)人才公寓的,向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提出。购房补贴原则上每年集中申报,市、县(区)人社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材料受理与审核,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放。

2022-06-24 1 1 淮安日报 content_188389.html 1 3 淮安出台《意见》加强人才安居保障工作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