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社会

子女赡养父母义务平等

■融媒体记者 王 舒

本报讯 子女签署协议,提前约定免除一方赡养父母义务,可行吗?近日,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分享案例表明,子女赡养父母义务平等,不能因为协议免除。

现年85周岁的张奶奶有四儿二女。1995年4月,张刚等四兄弟签订《家务事项协议》,约定母亲由其他三兄弟赡养,张刚不承担赡养义务。此后,张奶奶一直随小儿子张兵生活。由于种种原因,张奶奶从小儿子家搬出,随小女儿张芳生活。因情况有变,张奶奶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四个儿子每月承担赡养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刚虽然与其他三兄弟签订《家务事项协议》约定,不承担对其母亲的赡养义务,但协议违反了法律对子女赡养义务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协议,酌情确定张刚从起诉之日起每月向母亲支付300元赡养费。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庭室法官表示,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亦是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张奶奶六个子女均应履行赡养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免除或拒绝。法院判决时,从张奶奶的实际生活需要出发,走访了解张刚赡养义务履行情况,综合考虑当地人均消费性支出及张奶奶六个子女的家庭情况和负担能力等因素后,酌情确定赡养费,体现了法律公平的原则。

2022-05-25 1 1 淮安日报 content_183665.html 1 3 子女赡养父母义务平等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