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陈 军
本报讯 今年以来,金湖县医保局落实落细药品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切实减轻就诊患者负担。
阳光采购应采尽采。一季度,金湖县13家公立医疗机构共在江苏省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和综合监管平台上采购药品4247.97万元、医用耗材3503.99万元,做到阳光采购、公开交易、应采尽采,无违规现象发生。
带量采购有序推进。该局有序参加国家和江苏省组织的各轮次药品带量采购,县内各医疗机构均能按照序时进度完成约定采购任务。截至目前,县内医疗机构已完成国家药品第二轮续签和江苏省药品第一轮集采采购工作。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工作正按照签约量有序推进。
强化日常监管服务。该局及时梳理公立医疗机构在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集采各轮次品种实施监测,掌握使用情况,及时提醒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