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柏爱红 李仁靖 孙庆荣
本报讯 5月4日下午,金湖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破获一起损坏路产逃逸案,追回路产损失14000余元,有效维护了路产路权。
4月27日,金湖县顺吉公司养护人员在日常养护巡查中,发现344国道K182+200米处(爱可青标牌厂门口)护栏、立柱有不同程度损坏,肇事车辆已逃离现场。
接举报后,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与县交警大队开展联合调查。在走访周边群众过程中,有人反映4月26日下午,该路段发生过一起交通事故。调查人员调取该路段监控,对事故时间段经过该路段的车辆进行逐一排查,最终锁定一辆有重大嫌疑的红色货车,通过技术手段查出了该车的车型和车号。在确凿的证据面前,该车司机承认了肇事逃逸的事实,并如数缴纳了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