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要闻

保障刚性需求 支持租购并举

我市出台住房公积金惠民新政

■通 讯 员 马 倩

融媒体记者 唐筱葳

日前,记者从市公积金中心获悉,从5月5日起,我市将实施3项住房公积金惠民新政,通过放宽租房提取政策、实施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动态调整机制、降低贷款首付比例等举措,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互助保障功能,支持刚需群体改善住房条件。

降低租房提取门槛,办事要件再精简

“许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低收入职工、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暂时不具备购房能力,依靠租房生活,特别是近两年来受疫情影响,一些职工收入降低。新政放宽了租房提取条件,让更多低收入人群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切实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市公积金中心负责人表示。

此次政策调整进一步降低租房提取门槛、简化提取手续、精简办事要件,缴存人通过“淮安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淮安公积金”APP等线上渠道办理租房提取手续,仅需录入本人工行或建行I类银行卡卡号,不再需要提供居民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水电气费等缴款凭证和银行支付流水等要件,实现零材料、自动批、秒到账。

按照新政策,缴存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淮安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12个月内无购买住房和偿还住房贷款提取记录并租赁住房的,单方、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每年提取额度分别不超过9600元、19200元,每自然年度可2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当年房租。

动态调整贷款额度,最新贷款上限66万元

按照我市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单方、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为40万元、60万元。新政策实施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将进行动态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基准额度×执行倍数。

(下转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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