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金湖新闻

金湖县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文物保护

■通讯员 华 祥 陈祥龙

本报讯 近日,金湖县文物局向各镇街和经济开发区发出《关于推进文物考古前置工作的联系函》,这是该县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又一举措。

2019年,金湖县在淮安市率先出台《关于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文物保护的意见》,明确将涉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规划区范围的项目,涉及地下文物埋藏区的项目,以及地下文物埋藏区范围以外占地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项目纳入文物考古前置管理范围。

在实施项目审批过程中,金湖县严格开展文物审批前置工作,做到依法依规推进。自2019年以来,金湖县共有12个项目纳入考古前置范畴,其中调查勘探8个(有4个项目随后进入考古发掘)、区域评估4个,共出土各类文物340余件,出土文物以汉代、六朝、明清为主,其中汉代文物约占60%、明清文物占30%左右。

金湖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金湖县文物局)创新优化办理流程,积极探索容缺审批机制,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承诺在文物勘探报告出台前不进场施工,前期可放行办理其他报批手续;对一些明显无破坏地下文物资源的建设行为(如园林建设等项目),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可研报告,强调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疑似地下文物遗存的,应立即停工并报文物主管部门处理。这一制度实施以来,该局先后为荷玥名都、九里花园、徐梁花园二期、神州车业等14个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办理了容缺审批,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

2022-04-08 1 1 淮安日报 content_179329.html 1 3 金湖县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文物保护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