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洪泽新闻

睢宁、洪泽法院联手化解施工合同纠纷

■通讯员 王逸飞 费苏皖

本报讯 近日,洪泽区人民法院发出委托函后不久,即收到睢宁县人民法院寄来的调解协议等材料,顺利化解一起施工合同纠纷。

原来,被告徐州某工程公司将其承包的桥梁工程中的模板加工、钢筋加工、砼浇柱工程分包给原告刁某施工,工程总价为19万余元,已支付工程款12万余元,余款经刁某多次催促无果,刁某遂将该公司诉至法院。

洪泽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李锦骏通过电话联系上被告。经过释法明理以及耐心沟通,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共识。但由于疫情影响,被告徐州某工程公司不便过来办理签字等手续。承办法官李锦骏与睢宁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胡海北取得联系,请求其协助办理调解等相关手续。洪泽法院如期收到睢宁县法院的相关调解协议材料。两地法院还一并化解了原被告双方在睢宁县法院的两起执行案件。

2022-04-07 1 1 淮安日报 content_179215.html 1 3 睢宁、洪泽法院联手化解施工合同纠纷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