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社会·聚焦三农

盘活农村资产资源 释放乡村振兴动能

我市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融媒体记者 张小燕

通 讯 员 刘明爱

本报讯 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2021年我市实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84元,同比增长10.9%;村集体经营性收入59.6万元,增长8.4%。2021年,我市紧紧围绕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断释放促进农民和村集体双增收的动能。

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质量。我市开展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强化查漏补缺。结合村“两委”换届选举后部分村党组织书记变化的情况,及时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进行变更换证,共换发942份。在清江浦区选择柳树湾街道富强村等3个村居推行“政经分离”试点,实行村委会、村集体分设账户,明确双方职责。

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我市依托市“三资”信息化管理平台,落实人员每月抽查制度,对发现问题或存疑问题,及时交办县区进行核实并督促整改。在委托第三方的基础上,联合派驻纪检组,先后两次对所有县区“三资”管理、产权交易、财务阳光监管、平台运行等规范化管理程度进行综合评估。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违规处置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对处置方式不合规、收益管理不规范、显失公平等问题进行治理。

提升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服务能力。我市将农村产权市场建设水平纳入市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内容,在推进集体资产资源全部进场交易的同时,引导农民和市场主体等拥有资产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的进行产权市场流转,2021年新增交易项目1.43万个、交易额42.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6%和21.8%。全市所有涉农镇街全部开展产权线上交易服务,2021年实现线上交易额11.7亿元,占年度交易总额的27.6%,较上年提高25个百分点。我市加强与省农担公司淮安分公司及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的合作,帮助市场主体缓解资金投入不足难题,实现7个涉农县区开展土地经营权或住房财产权抵押融资全覆盖。2021年全市共发放抵押贷款1.78亿元,较上年增长20.3%,其中清江浦区试点住房财产权抵押1笔,贷款100万元。

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我市积极探索集体经济收入保险,重点在“十三五”期间省市定经济薄弱村、低收入村中先行先试,逐步推广。建立资金专户,市财政给予每村5000元奖补,与保险金一同纳入专户,实行封闭运行,为下一步发展集体经济增强项目提供投融资服务。2021年,全市共有428个村参保,保费530万元,有27个村28个项目达到保险赔付责任,共赔付89.27万元。同时,我市支持各县区因地制宜探索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路径。淮阴区探索“县农业总公司+镇农业分公司+村股份合作社”资源资本运作模式,整理利用空间土地近万亩;淮安区探索“党支部+村集体领办合作社+”联动发展模式,实行增量、包产、红旗等三项绩效考核,试点的30个村平均集体经济收入70多万元;涟水县整合相关资金实行“发展抱团、飞地经营”模式,形成的芦笋产业获省特色产业优势区。另外,我市强化激励激活机制,把村集体经济增收与考核报酬、岗位定级结合起来,并明确对经营性收入持续增长或连续多年保持高水平或在任期间村集体资产净增加达到一定标准的村党组织书记,优先选拔选聘进入镇领导班子、事业编制。2021年,全市集体经营性收入超百万元村比重达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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