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要闻

我市停车场管理条例 正式施行

■融媒体记者 王 舒

通 讯 员 朱健全 陈向明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备受关注的《淮安市停车场管理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介绍,《淮安市停车场管理条例》共六章四十条,有多方面的创新和亮点,如将规范范围由市区扩展到包括三个县在内的全市城区,以及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其他区域;明确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住宅区专用停车场的主管部门分别为城管、交警和物业管理部门,避免职能交叉造成责任不清和推诿扯皮;将公共停车场的备案由事后调整为事前,加大了城管部门对公共停车场经营者和经营行为的监管力度;将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和收费道路停车泊位免收停车费的时间延长到30分钟等。

记者了解到,2016年我市曾出台过第一部实体性政府规章《淮安市市区停车场管理办法》,五年来,全市静态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状况已经发生较大变化,市区小汽车保有量从24万辆增加到41.56万辆;各类停车泊位从15.7万个增加到48.68万个;市区建成区各类停车泊位与私人小汽车保有量之比达到1.3:1;市区道路停车泊位从完全免费到有4800多个实行或者将要实行智能收费管理;建成并运行覆盖全市的智能停车诱导系统,共有3.5万个经营性公共停车泊位接入智慧停车平台……出台规范全市停车场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迫在眉睫。

2022-01-13 1 1 淮安日报 content_171156.html 1 3 我市停车场管理条例 正式施行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