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我市有序扩大基层病种范围

■融媒体记者 孔 雪

通 讯 员 董 娟 丁冠宇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新版《淮安市医疗保险基层病种目录》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近年来,为更好地助力助推分级诊疗制度落实,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我市创新实施基层病种政策。2020年8月,我市印发《关于调整部分医疗保险住院病种结算系数的通知》,选择确定16个适合基层医疗机构收治的住院病种(简称基层病种),在各级医疗机构执行统一的结算系数。为提升基层病种工作质效,切实发挥“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的杠杆调节作用,去年,我市又印发《关于扩大基层病种范围的通知》,将基层病种由原有的16个扩充至40个,进一步提升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和满足感,有序扩大基层病种范围。

2022-01-08 1 1 淮安日报 content_170716.html 1 3 我市有序扩大基层病种范围 /enpproperty-->